對于滯留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來說,有一個實實在在的好消息,中國人買不起回中國的機票,終于可以放心了!
7月14日,加拿大移民局在其信息中心發出信息,將過期游客簽證(訪問簽證)、學習簽證(學習許可證)和工作簽證(工作許可證)有效期延長至12月31日。
根據原規定,這些簽證持有人在加拿大的簽證到期后還有90天時間向移民局申請恢復簽證。
但是,由于受covid-19疫情的影響,臨時居民無法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入境處也無法及時處理這些申請。此外,由于世界各地的航空旅行受到限制,許多臨時居民很難找到回家的航班,比如受“五個一”政策限制的中國人。
因此,加拿大移民局實施了一項新的公共政策,將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申請復職簽證的期限延長90天。
今年1月30日后簽證到期的游客、學生和工人,只要還在加拿大,只要符合身份類型的申請要求,最遲可在12月31日前申請恢復簽證。
公共政策還允許原始工作許可證持有人在等待簽證申請結果后繼續工作的同時申請“雇主特定工作許可證”。申請雇主特定工作許可時,您需要提供:。工作邀請信;(2)。提交工作許可證申請,并得到勞工市場影響評估中心(lmia)或lmia豁免雇傭要約的支持。通知移民局在這一過程中為符合條件的外國公民設立。
也就是說,由于購買返程機票困難或航班取消而導致簽證過期的外國公民可以在加拿大停留到12月底。
對于簽證還沒有過時,但曾經滯留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來說,訪客簽證持有人可以或許要求“訪客記錄”文件(visitor record,不是簽證)來延長可以或許待在加拿大的時間。
學簽和工簽持有人也可以或許在簽證失效過去,要求訪客簽證以連續留在加拿大。如果想要延長學簽或工簽,則需要滿足必然條件。
總之,對于滯留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來說,可以或許連續放心地正當待在加拿大。